臺中市政府 公告
一、為促進青年就業技能,本府辦理113年度職人傳承新秀選拔活動,選拔職類為「服裝設計及製作」、「花藝」、「金工」、「皮革製作」、「藝術砌築」及「烹飪及烘焙」,共計6項職類,每職類預計選拔出4組職人及新秀,完成提案作品,並將以職類特色、產業發展及傳承為核心,輔以獲選職人及職場新秀的學習歷程、個人事蹟及作品故事等,拍攝具傳承及教育意義之影像短片。獲選者頒贈獎牌及職人獎金20,000元、新秀獎金10,000元。
二、本活動報名資格:以職人與新秀2人1組團體報名,得自行報名或經各縣市政府立案之工、協會團體、社團法人、事業單位、學校、社區發展協會、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等推薦參加。
(一)職人:從事各選拔職類本業工作傳承達5年以上經歷且具傳承新秀實績之工作者。
(二)新秀:年滿18歲以上從事各選拔職類工作之工作者,或高中職以上學生。
三、本活動採書面報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報名簡章請至本府勞工局網站下載(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職人傳承新秀選拔)。
二、本活動報名資格:以職人與新秀2人1組團體報名,得自行報名或經各縣市政府立案之工、協會團體、社團法人、事業單位、學校、社區發展協會、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等推薦參加。
(一)職人:從事各選拔職類本業工作傳承達5年以上經歷且具傳承新秀實績之工作者。
(二)新秀:年滿18歲以上從事各選拔職類工作之工作者,或高中職以上學生。
三、本活動採書面報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報名簡章請至本府勞工局網站下載(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職人傳承新秀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