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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面試獎學金
為鼓勵本校經濟不利學生能勇於參加就業面試(含本校徵才博覽會),提升面試經驗並增加就業機會,訂定獎勵措施如下:
§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申請此獎助學金前請先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連結)。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連結)。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申請此獎助學金前請先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連結)。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連結)。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114-1每月繳件時程
● 完成獎助條件內容後,請於當月份之繳件期限內繳件。如未於當月規定之期限繳件,將視實際繳件期間之期程審核。
● 本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不保證同學繳件後皆可領取獎助學金。
● 完成獎助條件內容後,請於當月份之繳件期限內繳件。如未於當月規定之期限繳件,將視實際繳件期間之期程審核。
● 本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不保證同學繳件後皆可領取獎助學金。
年月(繳件期間) | 學生繳件期限 | 審核期限 | 複審期限 |
114.8-9 | 114.10.3 (五) | 114.10.8 (三) | 114.10.13 (一) |
114.10 | 114.11.3 (一) | 114.11.6 (四) | 114.11.10 (一) |
114.11 | 114.12.2 (二) | 114.12.5 (五) | 114.12.9 (二) |
114.12 | 114.12.8 (一) | 114.12.10 (三) | 114.12.12 (五) |
§ 實施對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
§ 實施方式
獎勵項目 | 獎勵對象 | 獎勵類型 | 參與說明 | 獎學金 |
1. 校園徵才面試獎學金 | 當年度預計可畢業之在學學生(大學、碩士生優先申請) | 參加面試 | 請接受就讀系所職涯導師或本校駐點職涯諮詢師之履歷健診輔導後,於校園徵才博覽會現場穿著適宜服裝並攜帶履歷參加面試,完成1家廠商面試並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經審核通過後核發獎學金新台幣500元,申請上限為5家廠商(2,500元)。 | 500~2,500 |
錄取通知 | 完成校園徵才面試次日起,三十日內接獲1家面試廠商錄取通知者,核發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申請上限為2家廠商(4,000元)。 | 2,000~4,000 | ||
2. 校外徵才面試獎學金 | 參加面試 |
(一)請接受就讀系所職涯導師或本校駐點職涯諮詢師之履歷健診輔導後,穿著適宜服裝並攜帶履歷參加校外面試,並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經審核通過後依面試地區核發獎學金,每年至多申請3次為限:
|
1,000~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