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 公告
一、为促进青年就业技能,本府办理113年度职人传承新秀选拔活动,选拔职类为「服装设计及制作」、「花艺」、「金工」、「皮革制作」、「艺术砌筑」及「烹饪及烘焙」,共计6项职类,每职类预计选拔出4组职人及新秀,完成提案作品,并将以职类特色、产业发展及传承为核心,辅以获选职人及职场新秀的学习历程、个人事蹟及作品故事等,拍摄具传承及教育意义之影像短片。获选者颁赠奖牌及职人奖金20,000元、新秀奖金10,000元。
二、本活动报名资格:以职人与新秀2人1组团体报名,得自行报名或经各县市政府立案之工、协会团体、社团法人、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发展协会、博物馆与地方文化馆等推荐参加。
(一)职人:从事各选拔职类本业工作传承达5年以上经历且具传承新秀实绩之工作者。
(二)新秀:年满18岁以上从事各选拔职类工作之工作者,或高中职以上学生。
三、本活动采书面报名,报名期间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时止(以邮戳为凭)。报名简章请至本府劳工局网站下载(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公告讯息/职人传承新秀选拔)。
二、本活动报名资格:以职人与新秀2人1组团体报名,得自行报名或经各县市政府立案之工、协会团体、社团法人、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发展协会、博物馆与地方文化馆等推荐参加。
(一)职人:从事各选拔职类本业工作传承达5年以上经历且具传承新秀实绩之工作者。
(二)新秀:年满18岁以上从事各选拔职类工作之工作者,或高中职以上学生。
三、本活动采书面报名,报名期间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时止(以邮戳为凭)。报名简章请至本府劳工局网站下载(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公告讯息/职人传承新秀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