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2项第6款」薪资揭示宣导

  • 2025-11-05
  • Career
劳动部 公告

依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2项第6款规定,雇主招募员工,不得有:提供职缺之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而未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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