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缺数:6
- 职缺别:全职
- 职务说明/工作内容:1.办理事业单位一般劳动条件检查相关业务及后续配合事项。2.临时交办事项。
- 工作地点:新北市土城区金城路1段101号6楼
- 待 遇:聘用七等一阶328薪点,月薪40,901元
- 性 别:不限
- 征才条件:
- 一、需具有国内外大学以上劳工、社会、法律相关科系毕业并具有以下三款资格之一者:1.国内外研究院所毕业,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上者。2.国内外大学毕业,并具有拟任工作相当之专业训练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着有成绩或具有拟任工作有关之重要工作经验2年以上者。3.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训练或工作经验者。
- 二、对于第一点「国内外大学以上劳工、社会、法律相关科系毕业」之条件,如曾修习相关科系之专业科目(含必修、核心选修)课程达20学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认定)或具备劳动条件检查业务实务经验,服务优良,且经原服务机关出具证明者,则可无须符合相关科系之条件但仍需具备上述三款资格之一。
- 报名手续:意者请检具(一)1.本处107年聘用检查员(劳动条件检查)甄选报名表2.最高学历或学分证明等证件影本3.身分证正反面影本4.与资格条件相符之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影本【以上资料请于107年6月22日前(须以邮戳为凭)挂号邮寄至新北市土城区金城路1段101号6楼劳动检查处人事室洪小姐收(务必请于信封上需注明「应征聘用检查员」及日、夜间联络电话 )】。5.报考人所填写之资料或缴交之证明文件于录取后,发现有填写不实或有伪造、变造情事,撤销其录取资格。倘涉及刑责者,移送检调机关办理。
- 甄 试:合于初审条件者由本处择优通知面试,如须返还书面资料,请检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 录取通知及相关作业:面试及录取均以电话通知。未能参与面试及未录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备 注:除正取名额外,本职缺得视成绩酌增候补名额,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3个月。
- 联络人及电话:洪小姐(02)22600050分机106
征才网址: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2&parentpath=0,1944&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201802230001&t=null&mserno=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