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教育局约聘专任专业辅导人员甄选

职 称:约聘专任专业辅导人员(简称专业辅导人员)
学 ( 经 ) 历:1.社会工作师,领有本国社会工作师证书者。 2.心理师,领有本国谘商心理师或临床心理师证书者。
工作内容: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各该主管机关专业辅导人员设置办法 第十七条(如附件一)。
办公地点:桃园市学生辅导谘商中心或桃园市 55 班以上市立高国中小学 (详如附件二)。
工作方式:专业辅导人员依照学生辅导法由本局视实际需要统筹调派,并 依规定完成职前培训。
服务对象:本市高国中小学学生及学生之教师和家长。
工作时间:每日 8 小时,必要时配合专业服务需求。
年 龄 性 别 不限。
其 他:1. 需对学校辅导谘商专业工作或社会工作有高度热忱、具专业 伦理及社会责任,且无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各该主管机关专 业辅导人员设置办法第九条及第十条情事者。 2.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 (1)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2)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 3. 工作条件及续聘等规定详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各该主管机 关专业辅导人员设置办法。(如附件一)。